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天发布货车十大野蛮行为肇事案例。这类因野蛮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动辄导致数十人伤亡,让人触目惊心。
野蛮行为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012年8月26日,驾驶员陈强驾驶一卧铺大客车沿包茂高速公路延安段由北向南行驶,遇一重型罐式半挂汽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两车发生追尾碰撞并引发大火,导致大客车内36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野蛮行为2、疲劳驾驶。今年1月3日,驾驶员吕冰涛驾驶一重型半挂汽车,沿沪昆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湖南怀新段时,因过度疲劳驾驶,汽车失去控制冲破中央隔离带护栏,与对向车道行驶的大型一般客车发生正面相撞,导致13人死亡,41人受伤。经调查,事发时,驾驶员吕冰涛已驾驶500公里、累计驾驶12小时,其间仅休息1小时,处于紧急疲劳状况,甚至在撞毁护栏后仍处于瞌睡状况。
野蛮行为3、超速。2012年9月15日,驾驶员任红喜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国道31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六盘山路段时,因超速行驶、转弯时占用对向车道,与对向大型一般客车刮擦相撞,致客车失去控制翻下山沟,导致11人死亡、6人受伤。
野蛮行为4、超载。2010年十月9日,驾驶员何晓亚驾驶重型水泥罐车(核载27吨,实载73.54吨),在宁合高速公路江苏南京段行驶时,因紧急超载、制动不及,与前方大型一般客车尾随相撞,客车失火燃烧,导致17人死亡、23人受伤。
野蛮行为5、逆向行驶。2010年5月23日,驾驶员史永平驾驶满载钢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辽宁鞍山台安县驶往内蒙古兴安盟,在阜新彰武服务区掉头后又逆向驶入长深高速公路,与正常行驶的一大型卧铺客车正面相撞后失火燃烧,导致33人死亡、24人受伤。
野蛮行为6、强行超车。今年2月23日,刘利明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在湖南永州宁远县路段时,因违规超车与相对行驶小型一般客车正面碰撞,导致客车上搭乘人6人当场死亡,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野蛮行为7、违法会车。2009年8月16日,驾驶员李阿利驾驶一中型厢式货车,在安徽阜阳308省道与对向行驶的小型客车会车时,因骑压中心线与客车正面相撞,导致11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野蛮行为8、闯红灯。2012年6月2日,李晓勇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G324线由福州往泉州方向行驶,因闯红灯与一辆二轮摩托车(车上有3人)发生碰撞,导致1人当场死亡,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野蛮行为9、无牌无证。2010年4月20日,云南丽江宁蒗县人苏雪驾驶一低速载货汽车,违法承载24人,由华坪县驶往宁蒗县,行至华坪县路段,因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操作不当,汽车熄火后翻下山崖,导致14人死亡,4人受伤。
野蛮行为10、非法拼(改)装。2012年12月31日,驾驶员扈信友驾驶一小型一般客车沿淄博张店区张博路由北向南行驶,与驾驶员孙向会驾驶的无牌重型半挂车侧面相撞,导致小客车上8人死亡、4人受伤。经调查,肇事半挂汽车为非法拼装的汽车。